新闻
08.01.2015 - 权力下放给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
有可能很多客户已经从近期的金融新闻看到英国大臣最近宣布,政府已同意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到某些英国地区,这包括可自行制定税收制度。条款草案预计将会很快公布,不过我们已经可以预期将要变更的主要条款:
苏格兰将获得设定属于苏格兰地区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和等级,但不包括股息税率的征收。作为英国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不会受到影响。这将让北爱尔兰与邻国爱尔兰的12.5%企业所得税率相竞争。这将吸引更多想通过代理公司进行商业活动的客户。
威尔士将自2015年4月开始获得政府全面下放商业税制-非居住房屋税或非家庭税(non-domestic rates)定权利。
北爱尔兰如果可以证明他们有能力解决将面临的经费问题,北爱尔兰将可能获得权利定企业所得税率(Corporation Tax rate)。 这将让北爱尔兰更有优势与邻国爱尔兰的12.5%企业所得税竞争。同时也将吸引一些有意使用公司代理的企业和公司。
这些变化可以为一些并非视英国为永久居留地的英国居民或新移民提供机会来安排他们的税务计划,以便使他们可以利用税收分别,在取得英国居民权的同时享有低税收地区的优势。我们会继续向客户随时更新新的发展趋势。
02.12.2014 - 英国印花税率变更
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在今天的秋季报告里公布:
他已经取消了印花税的单一税率制度, 并将实行多等级印花税制度。从今晚午夜开始,在新的印花税等级的房产所需要缴付的印花税将从今晚午夜起实行。新的印花税率等级如下:
12.5万镑无需交税
超出部分至25万镑间税率为2%
25万镑到92.5万镑间税率为5%
92.5万镑到150万镑间税率为10%
超过150万镑税率为12%
比较先前的政策,预计至少98%的购房者将会从中获利。对于像要购买超过92.5万镑的高端房产的购房者,在新的政策下,他们将面对缴付更高的印花税,可能您需要向Law Firm Ltd 寻求印花税的缓解方案。
还有,如果你在12月4日之前交换购房合约,最终的成交日在此之后,你可以申请过渡性规则。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使用任何一种印花税政策缴付您的印花税。而且,提前一天进行交易或推迟一天交易来减少您所需要支付的印花税并不会被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视为是避税。
其次,对于非英国永久居民(Non-domiciled)需要支付汇款基础费(Remittance basis charge RBC), 其中3万镑的税费并未改变,但是对于在14个纳税年里在英国居住至少超过12年的非英国永久居民纳税人所欲支付的汇款基础费将增加至6万镑每年,如果您在17个纳税年里在英国居住超过15年,该笔税款将增加至9万镑每年。
与此同时,如果您用公司的
17.11.2014 - 房产税重要变化
在不到五个月时间内(2015年4月起),海外物业投资者在英国出售物业获利后,英国政府计划针对出售利润征收28%的资本所得税。此前,海外人士是不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税的。
这将直接影响在政策实施之前,您是否需要做出相应决定是否改变物业的所有权来规避不必要的支出。
面对将来的变化,我们提供一些不同类型的物业所有权以及新政策实施后的税收比较。
公司拥有物业
如果物业在公司名下,加入该物业现在的市场价是一千万英镑,假设每年的物业的增长为10%每年,该物业在六年后 的2020年售出,当时的售出价为一千七百七十万英镑。房产投资所得为七百七十万英镑,所需要缴纳的税款为两百一十五万六千英镑。
如果房产并未出租,公司需要支付至少七万一千八百五十万英镑每年的豪宅不動產持有稅(ATED),6年的税单将超过四十万英镑!
其他形式
这个新的税收针对任何形式的海外所有人,不管是个人,信托,基金或合伙人。
英国其他税种也将适用于这些所有形式包括继承(死亡)税,可以收取财产价值的40%。在上述的例子,继承税将超过700万英镑。
采取行动
针对这个新的税收政策,我们已经找适合的代替您现在的房产所有权形式,此方式已经得到英国政府确认将免征新税,并保持匿名,我们还可以帮助您解决高继承税问题。
如果在2015年4月之前将您的房产所有权转换到可豁免的所有权形式将不需要英国税务机关介入,同时只要完成简单的手续。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
13.11.2014 - 24小时“特别优先”签证服范围扩展
唐宁街宣布计划扩大24小时签证服务范围,将服务范围扩展到7个国家(目前只在中国和印度实施)。
特别优先签证服务面向商务访客和通过旅游中介来英旅游的游客,申请人可在24小时内拿到签证结果。
计划“特别优先”签证服务将会扩展至阿联酋,土耳其,南非,泰国,菲律宾以及在纽约和巴黎的签证中心。
之前的24小时“特别优先”服务的试行已经相当正功,将来很可能将该服务扩展到更多的国家。当然,我们会继续更新各类英国签证。
04.11.2014 - 报告显示移民为英国带来经济效益
今天的经济日报(Economic Journal)发表了伦敦大学公布的一份报告(“移民对英国财政的影响”,由克里斯汀 达斯特曼和托马索•弗拉蒂尼发表),该报告指出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和非欧洲经济区(Non-EEA)的移民为英国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报告的重点结论如下:
•EEA移民1995年至2011年间创造了44亿英镑的净财政效益(相比英国公民的公共福利开销比所缴税款多出了591亿英镑);
•在2001年和2011年的欧洲经济区的移民来英定居人士贡献了200亿英镑;
•在2001年和2011年的非欧洲经济区的移民来英定居人士贡献了50亿英镑;
•62%来自15个欧洲经济区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英国ID除外))和25%来自A10欧洲经济区国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的移民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比较英国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占24%);
•2000年后来到英的移民住在社会福利房的可能性比英国公民低7%;
•2000年后来到英国的移民领取国家福利或税收抵免的可能性比英国公民低43%。
所有关于移民的新闻和报道一直存在一些争议,反对方也就此篇报告提出批评,但它毕竟给移民问题带来了一些正面的消息。
我们将继续更新所有关于移民法的修改和新
15.10.2014 - 最新移民法变更声明已公布
今天早些时候提到的向议会提交的移民法变更声明现已公布。其中有许多规则和之前明显不同。请看下面的主要变化细则:
计点积分签证体系下的Tier 1
Tier 1 (投资者)
• 投资最低门槛从100万英镑涨到200万英镑
• 全部投资款项必须全部投资在规定的投资项目中而不是目前所要求的75%(购买在英国注册的公司的股票或债券,或英国政府债券);
• 如果所投资金降低,则不在需要在下个季度补充投入资金;
• 借贷资本将不可再用来作为投资资金;
• 这些变更只会影响自2014年11月6号起申请Tier 1 (投资者)移民的申请人;
• 如果内政部有合理理由,申请会因为下面原因而被拒签:
申请人并不能控制资金;
资金为非法所得;
投资资金的性质,途径或者所提供资金的一部分并不利于公共利益。
Tier 1 (企业家)
• 在英国境内提交申请时,准备投入商业运作的资金必须也在英国境内;
• 通过快速路径申请永居的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已经将资金投资在商业运作中.
Tier 1 (普通类)
• 将续签延长至 2015年4月;
• 永居申请保留至2018年4月;
• 续签签证有效时间增加到3年或是发放续签有效时间至补足5...
14.10.2014 - Tier 1 (投资者)移民 –有可能很快增加到200万英镑
今年二月,移民咨询委员会(MAC)针对Tier 1(投资者)移民路线的投资门槛和经济效益发布报告,其中更建议政府更改现行的移民方案。
随着年底将至,而且现在新的2014年移民法已经生效,预计先前移民咨询委员会提出的更改方案很快会被纳入移民法。
我们在这里提醒您移民咨询委员会(MAC)的建议如下:
最低投资门槛:
• 最低投资门槛由100万英镑增加到两百万英镑;
• 现在对投资的限制将放宽,以便允许更广泛的投资活动;
• 取消投资基金以贷款形式进行。
优先路径(Premium route)- 高投资资金可加速获得永居:
• 政府放松对申请优先路径的申请人居住要求的限制(每年只需要在英国居住90天);
• 每年只发放100个优先路径签证,感兴趣的申请人会被要求进行单次,密封拍卖;
• 最低竞拍价为250万英镑,其中200万英镑用在英国投资,剩下50万英镑将会捐赠给英国政府(把捐赠款项放在一个特定的公共基金里)。
到目前为止Tier 1(投资者)移民还只要求100万英镑投资,但是有很大可能Tier 1 (投资者)的移民规则将在近期更改,并且将现行的100万英镑投资加倍至200万英镑。
因此,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Tier 1 (投资者)移民,您最好在现行的100万英镑投资移民路径下申请,5年后拿到永居。
13.10.2014 - 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推出新的申报方式
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相继推出了信用卡销售活动。他们给那些接受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但尚未报税的企业机会,让他们可以补充和及时更新他们的税项。这项运动没有截止日期。想要参加这项活动的企业需要通过填写申报表或拨打信用卡销售活动的热线电话(03001239272)联络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参加活动的企业要填写申报表,并在HMRC 确认收到企业申报通知起4个月缴清所欠税款。
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警告说,他们已掌握英国企业的所有信用卡和借记卡付款的详情,并会利用这些信息来识别个人和企业的未纳税款。如果纳税人不愿配合,他们可能面临更高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些希望向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申报未缴税的纳税人如果并不在以上活动或是第二收入或租金收入活动中,他们也可拨打服务热线:08456015041自愿申报未缴税项。
这是一个税务及海关总署使用第三方数据,通过法律要求,然后利用IT系统进行分析调查的例子。很可能,税务及海关总署已掌握刷卡机供应商的数据,正在用它来跟踪偷税漏税的企业。
如果问题被视为所谓的“故意行为”,收入可以追溯至20年前。企业一旦因此陷入严重犯规,由于缺乏记录,将很难纠正他们的处境,高额的税单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
05.10.2014 - 英国、爱尔兰签署签证合作协议
10月6日,英国和爱尔兰正式签署了“英国-爱尔兰签证计划”和扩大旅游区域备忘录,该签证计划将允许某些来自中国和印度的访问签证持有人用任何一方的签证可以同时访问英国和爱尔兰。预计此类签证在10月底之前可在中国实施,随后将很快推广到印度。届时,中国的游客或某些访问签证持有人可止申请一次签证,同时访问英国和爱尔兰。
该计划包括所有持有特定的英国访问签证的中国和印度公民(不包括“过境访问签证”和“在英结婚访问签证”)。在计划进行的初期,申请人之可在中国或印度本国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申请人暂时不可在其他国家申请这个计划下的签证。在这里,我们总结一下哪些签证类别在该计划内:
爱尔兰签证
以下持有爱尔兰短期签证的中国和印度公民可访问英国和爱尔兰:
- (探亲或访友)访问
- 旅游访问
- 商务访问
- 会议或参加活动
持有其他类别的中国和爱尔兰公民(例如学生或工作签证)还需要另行申请英国访问签证。
英国签证
以下持有英国访问签证的中国和印度公民可访问英国和爱尔兰:
- 普通访问签证
- 商务访问签证
- 家长签证
- 学生访问签证
- 家庭访问签证
- 艺术娱乐活动参与人及其陪同签证
- 赴英治疗签证
- 运动员签证
- 小童访问签证-(仅限陪同)
- 中国旅行团
- 准企业家签证
- 短期项目访问签证
持有其他亲征类别的中
05.08.2014 - 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改变海外收入或收益作抵押贷款的税收政策
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宣布会改变海外收入或收益在英国作为抵押贷款免税的政策,这将影响所有在英国常住居民但并非以英国作为永久居留地的人(non-domicile)和某些信托及其它相关人士。
之前HMRC广泛应用的政策是,在商业用途的情况下,这样的收入或收益将不被视为汇入英国。HMRC在此前并未透露任何消息或警告,现在突如其来地撤回这一“优惠”待遇。从2014年8月4日起,HMRC认为不可能放任作为抵押贷款的收入或收益不被视为汇入英国,这会导致英国的税务负担。而且对于现有的安排:
- 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知HMRC他们以海外收入或收益作为抵押贷款;
- 抵押可以”净资本”或是在2016年4月5日前返还贷款。
无法安排上面这些,HMRC将考虑将这些作为贷款用途的海外收入或收益视为汇入英国来收税。
任何受这一新政策影响的人都将考虑其它有可能的解决办法。有可能您需要重新考虑您的按揭方案。我们关注并希望可以帮助您挑战这一未通过咨询就出台的新政策,同时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新政策具有追溯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