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3.05.2014 - 2014年英国《移民法案》
2014年英国新颁《移民法案》 (我们简称“2014法案”)现在使得非法移民在英国很难得到政府服务,新的法案同时也会影响英籍,欧盟,和持合法签证的外国人以及在英国工作的居民。
内政部2014法案里的重点:
- 改革遣返非法移民和上诉的程序,更加简单和快速的遣返非法移民;
- 终止滥用《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 -尊重家庭和私人生活权利的规定;
- 防止非法移民使用和滥用英国的公共服务或劳务市场;
- 阻止通过假结婚的方式留在英国;
- 要求临时移民(持有有效时间签证的人)支付NHS服务的费用。
2014法案的主要变化是:
遣返非法移民 - 2014法案更加简单和快速的遣返非法移民和他们的家庭成员。
限制上诉权利:2014法案限制个人向一线法庭的决定作出上诉。法案将当前的17条上诉权利减少为下面所列的上诉权利:
- 庇护诉求(人道主义保护和庇护);
- 人权诉求;
- 撤销难民及人道主义保护身份。
NHS 服务:- 持有效签证而不是永居的海外居民使用英国医院服务NHS时需收费。在申请6个月以上签证的非欧盟人员要在申请时支付一笔费用。只意味着除了英籍公民和用具持有人都不再享有免费的NHS医疗服务。
开设银行账户:银行在为非英国护照持有者开设个人银行账户时,须进行“身份检查”核实护照上是否有合法的居留签证。如果开户人没有有效签证,就不能开设银行账户。
出租私人住宅:私人房东从现在起在出租房屋前需要对租客检查他们的移
05.05.2014 - 返还护照及生物居留许可
自2014年5月6日起通过邮寄方式申请Tier 2永居的申请人会在内政部作出决定之前收到他们的护照和生物居留许可(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s-BRP)。
一旦Home Office开始处理申请人的Tier 2永居 (ILR)申请,该申请人的护照和生物居留许可(BRP)将会在7-8天内返还。
护照和生物居留许可(BRP)将直接返还申请人,无特别要求。
24.04.2014 - 内政部新的指引:最低收入门槛: 配偶或家庭成员签证申请
关于现在正在上诉的案件,内政部就其中备受争议的资金要求给出新的指引。
新的指引指出内政部将继续搁置由于未达到资金要求的配偶/伴侣/子女的定居申请。内政部还指出,他们将在得到上诉案件结果之后考虑和处理其未达到资金要求的申请。
该指引还提出,如果申请人在英国境外申请入境许可/签证,而他们的申请却因为内政部等待法院判决而需要延迟处理,该申请人可以提出要求拿回他们的护照便于他们在等待期间可以。
我们会及时向您提供最新的消息,我们会在下个月,2014年5月3日最后一次开庭审判结果公布后马上通知您最新的消息。
14.04.2014 - 新的欧洲案例,‘Surinder Singh’路线的变化
在我们2013年12月17日的新闻里提到,英国政府修订了《2006年移民管理条例(欧洲经济区)》。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第9章,英国公民的家庭成员于2014年1月1日起将如何受到‘Surinder Singh’的影响。现在欧盟法院大审判庭已经给出了新的案例来解释更改后的“ Surinder Singh”路线,并设置了重要的新指引来约束和解释该法案。
在我们解释新的案例及指引前,我们想要解释一下‘Surinder Singh’路线的变化,但是如果您已经对‘Surinder Singh’路线有所了解,那么您可以直接阅读标题为O V荷兰(案例C-456/12) 的最后一节。
Surinder Singh’路线
是一种让英国公民使用欧洲经济区条例,而不用遵循严格的英国移民规则,使他们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庭成员可以到英国。作为一个英国公民,只要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有工作或为自雇人士,他们便可行使欧洲经济区条例的自由行动权力,把他们的合法家属申请到英国,与家人团聚。
‘Surinder Singh’路线的好处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属将不受移民规则规则附录FM-SE里非常严格的财务要求而影响申请。
《2006年移民管理条例(欧洲经济区)》修订后的新要求
根据第9条的新规定是,英国公民的生活的重心已转移至他/她工作或为自雇人士的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英国公民生活的中心是否已经转移到另一个欧洲经济区成
07.04.2014 - 英国政府向非定居居民征收房屋资本利得税
最近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的咨询文件建议向非定居居民在英国的物业征收个人资本利得税。咨询会已经开始,截至6月20日,结果会在咨询会结束不久之后公布。
有很多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例如对于这类税项,将征收什么税率?非定居居民是否享有跟定居居民一样的个人所得税豁免?
在咨询结果出来以及正式立法之前,不会有任何变动,但在建议案里提出该项税收法案将于2015年4月5日生效,所以如果您拥有一个英国物业,请您留意这个新的政策。
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咨询进展,并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02.04.2014 - 公司形式房产年度税(ATED)
在给您介绍了英国政府对超过200万英镑的公司所购买的住宅房征税之后,我们希望为您带来最新的相关信息,并且提醒您每年所需要上缴的税款将根据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s Index (CPI)变动。因为要求上缴的税款会有所变化,在您缴纳公司形式房产年度税(ATED)之前,您最好确认您所申报的税款正确。
在2014预算案里提到在2年内将缴纳公司形式房产年度税(ATED)的门槛由200万英镑降到50万英镑。自2015年4月1日起,将设置一个新的收税限额,对于房产价值介于100万英镑和200万英镑之间的房产,每年将征收7000英镑的税款。对于那些因为新添纳税项目而受影响且必须要申报的公司,根据传统法则,申报日期定为2015年10月1日,缴税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从2016年4月1日起,新的收税限额为房产价值在50万英镑到100万英镑之间,每年所需上缴的税款为3500英镑。之后每年的征税会根据根据消费价格指数而变动。
我们会不断更新和这方面的信息。
30.03.2014 - 民政事务委员会建议内政部暂停Tier 1(投资者)签证
继2014年2月移民咨询委员会(MAC)发表的关于Tier 1 (投资者)签证报告续。民政事务委员会是下议院的一个委员会,它负责检查内政部的决策,已经建议内政部暂停Tier 1 (投资者)签证路径直到政府考虑所有在移民咨询委员会报告中提到的事项。
在目前为止,这只是一个建议,政府还未采纳,而且内政部也不太可能会暂停Tier 1 ( 投资者)签证的申请,因为在报告中并没有关于Tier 1 (投资者)签证路径被滥用的建议。当然,我们会及时向大家发布最新的消息。
24.03.2014 - 部分国家的英国签证中心变更
英国政府在某些国家正在将他们的签证和护照服务运营商VFS.GLOBAL转为新的运营商TELEPERFORMANCE公司。在这个交接过程中会出现签证申请中心的网站和地址的变更,但应该不会对签证申请及其相关程序造成延误。中国的签证中心还是由VFS.GLOBAL 运营且地址不变,香港签证中心的变更如下:
香港
自2014年3月21日起,新的签证中心会搬到铜锣湾(Causeway Bay)礼顿中心( Leighton Centre) ,新签证中心由VFS.GLOBAL运营,会延长开放时间并开放更多服务。
新地址:
15 楼,礼顿中心
礼顿路77号
铜锣湾
香港
开放时间:8:00- 15:00 (暑期开放时间为8:00-18:00)
18.03.2014 - 《2014年预算案》
12.03.2014 - 移民局配合推抢精英人才更新移民签证政策
英国企业拟招聘国际顶尖人才来支持科技部门并增进与中国的关系。为了帮助英国企业吸引最杰出和最优秀的人才来支持英国政府的长期经济计划。自2014年3月13日起,移民法将做出如下变更:
- 对科技领域的世界领先人才开放特殊人才签证
- 为政府资助的语言教师创造一个新的签证类别,这将密切与中国的关系
- 对于有经验的技术工作者可以提供长期签证来提高灵活性
英国科技城(Tech City UK)
去年12月,首相已经声明要扩大特殊人才签证的路径,允许科技城(Tech City)选择出最优秀的创新和专业人士,为他们提供官方支持,让他们不需要雇主担保就可以入境。此举将帮助英国吸引更多顶尖的科技技术人才,让英国的科技领域能够吸引来自全球的精英。
中国
为政府资助的语言老师创建一个新的签证类让老师们可以在英国分享他们的知识和增强对不同语言和文化的认识。这个计划最先实施的是汉语教学计划,旨在促进英国和中国之间良好的文化关系。
技术工作者
为技术工作者提供5年的签证取代现在的3年签证,这样技术工作者可以更随意的工作而且不需要在3年之后重新提交申请。这也有利于企业可不被续签时间所束缚,指派他们的员工在需要延长签证申请的时候在境外工作。
其他的变化包括:
- 对所有来自委内瑞拉的访问签证设立新的签证制度,该制度将自2014年5月5日实施。
- 提高学生,工作和家庭移民签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