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籍
即使您成为英国居民,您仍可能保留原籍国居籍,居籍即是某人选择该地方作为其永久居所,居藉并不是能容易改变。
当某人出生时,他被赋予一个原籍身分,除非某人进行更改并选择移居地方为其居所,否则原籍将保持不变。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申请人需与原藉国中断所有联系。 在极端的情况下,即使所有联系都已中断,亦从未到该国访问,但他曾表达想在死後要埋葬於此地的意愿,也未成功。
居籍在各方面都会带来影响,包括在英国税收情况。 根据不同状况,英国政府或只会对某人的收入征税,或对其收入进行全球收入征税。
汇款基础
作为英国居民,征税的起点是对个人进行全球收入征税,即使其已在获取收入国家缴付税项。 在一般情况下,如国家次之间存在双重征税协议,其将获得税项减免免,或在其他国家/地区支付的英国税项。 尽管大多数条约都遵循经合组织(OECD)协议,但当中的细节仍是不尽相同,并确保收入仅在一个国家纳税,或者在两个国家对应纳税款给予减免,以防止双重征税。
但除上述情况外,如某人是非英国原住民,他可以选择仅对在英国产生的收入金额以及其汇入英国的收入金额纳税,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情况,但简而言之,这表示只对汇入英国的收入及资本收益缴纳英国税。 如其将收入保留在国外,他将不需在英国纳税。
但是,仍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 选择采用汇款方式意味着个人将失去 2023/24 纳税年度的 12,570 英镑的个人免税津贴额。 此外,一旦其在9个纳税年度当中有7个纳税年度是英国居民,他将面临每年30,000英镑的征费。 而在过去14年中有12年以英国作为永久居住地人士将需支付高达60,000英镑征费。 从2017年4月5日起,中非英国原住民个人将遭受进一步的变化,如个人在过去20个纳税年度中有15个年度以上是已英国作为永久居所,其将被视为英国居藉,尽管根据一般法律其居所是在国外。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可以从离岸收入中支付,如果直接支付给HMRC,则不算作汇款,此豁免适用需要遵循某些规则。
汇款基础费用(RBC)被视为对您的非英国收入预缴部分税款,因此您必须每年指定一些可能附加费用的收入。 有复杂的规则需要遵循,如果你弄错了,就会有很多陷阱。 该提名收入必须被确定,并且不得在任何其他海外收入之前汇入英国。 如果是这样,将产生税收后果。 您每年只需要提名 1 英镑,但收入必须在当年产生,并且必须超过 1 英镑。 另一方面,RBC被视为在英国缴纳的税款,因此您可能希望提名更多的收入,实际上足以支付支付的金额,以便在另一个国家/地区允许其作为双重税收减免。
视作居藉
从2017年4月5日起,如你在20年内有15年都是英国税务居民(即使居籍并非英国),你将在第16年起自动被视为具有英国居籍的人(Deemed Domicile),并需要为源自英国及海外的收入缴税,其亦需要对其全球资产缴纳英国遗产税。 在2023/24 年度免税金额 (325,000 英镑)
本所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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