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10年永居申请指南:取消548天总离境日数限制等修改
2024年4月11日,附录长期居留取代了先前《移民规则》第7部分(规则276A-276D)中关于长期居留的规定。
以下要求适用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或之后提出的永居申请人士。
附录中引入的主要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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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格期限要求
计算符合资格期限的连续居住时间时,不包括逾期居留期(无论是否被忽视)。 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的特殊保证期间不包含在合格期限的连续居住计算中。
然而,根据冠状病毒延期优惠授予的任何假期延期以及随后的宽限期(涵盖2020年1月24日至8月31日)均计入资格期要求。
即使是构成共同旅行区的一部分,但经许可在爱尔兰共和国或皇家属地(马恩岛和海峡群岛)度过的时间不计入长期居住资格期限的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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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前移民路线许可有效期为 12 个月的新要求
申请人还必须在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获得其当前移民途径的许可(例如技术工人签证、学生签证、配偶签证等),或在这12个月内获得移民管制豁免紧接申请日期之前。如果申请人的当前许可是在 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授予的,则此要求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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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洲经济区法规在英国度过的时间并享有居住权
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在其寻求依赖的任何时期内一直在行使条约权利,以满足长期居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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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英国公民在英国度过的时间
作为英国公民在英国度过的时间必须计入资格期限。申请人或曾以英国公民身分在英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后来放弃了英国公民身分。作为英国公民在英国度过的时间仍将计入 10 年长期居留申请的资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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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度过的时间,同时不受移民管制
在英国不受移民管制的时间必须计入资格期限。不受移民管制的人包括外交官和武装部队成员。
6. 永居离境天数限制
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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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开始的任何单次缺勤不得超过 18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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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完成的 10 年期间,总缺勤时间不得超过 548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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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后的 10 年期间,没有 548 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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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4月11日起,申请人在任何12个月期间离开英国的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发表于 11.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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