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天“宽限期”被废除
在2012年,移民条例中引入了28天宽限期,申请人被允许在签证过期后28天内在英国提交申请。
“申请人不能在英国违反移民法,除了任何逾期逗留期限为28天或更少,否则将不予置理。”
虽然总是建议在签证到期之前提交申请,28天的宽限期是一个受欢迎的移民政策,并允许在提交申请时所需的灵活性。这已经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更正式的14天,内政部有权解释是否接受他们认为合理的理由。
“申请是在申请人的签证到期14天内递交,同时内政部会考虑申请人或其代表在递交申请时提出的无法在签证到期前递交申请的理由是申请人所无法控制的。”
因此,非常重要的是申请人在签证到期前及时提交申请,截至目前内政部并没有对于在签证过期14天内提交的申请具体指出他们所接受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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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8.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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