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国籍的新Home Office政策
关于无国籍的新Home Office政策
无国籍背景
早在2013年,内政部就引入了无国籍确定程序,将《移民规则》的第14部分引入其中。合格的无国籍人可以使他们的移民身份正规化,并获得1954年《无国籍人地位公约》所保证的某些利益。
根据第14部分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被视为无国籍人士,并有权获得留在英国的许可。如果准予留在第14部分下的许可,无国籍人可以与难民团聚,与家人团聚,并获得与难民几乎相同的福利。
在2019年4月,第14部分进行了修改,带来了以下主要变化:
- 根据第14款授予人员的签证从两年半延长至五年。.
- 修改了第407段,要求根据第14部分获得无限期签证的人必须有5年无国籍人身份的签证,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合并各种签证。
最重大的变化
- 一个新的部分介绍了内政部应如何处理未解决的庇护申请的变化,并首次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同时进行庇护和无国籍申请。
- “拒绝的一般依据”一节增加了一个有用的要求,即即使有一般依据,案件工作者也“必须仍然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无国籍人的定义”。如果申请人是无国籍人,并且在任何国家(具有永久居留权)均不可入境,则内政部可能需要在《规则》之外给予许可。
- 关于“签证延期申请”的新部分还确认,如果申请人是无国籍人且不被任何其他国家接纳,但有一般理由适用,则案例工作者“应寻求在《规则》之外给予许可”。
- 更改行政审查程序。这些证实了在行政复议中发现案例工作错误并将案例退回给无国籍状态确定小组的情况下,该案例应交给其他案例工作人员处理。新的案例工作者应在三个月内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应由高级案例工作者或高级执行官进行“第二双眼睛”检查。尽管政策指示中未作说明,但还应向申请人提供其行政复审申请成功或失败的原因。该说明阐明,在拒绝时,必须告知申请人他们有权进行行政复议。还需要澄清的是,与第14部分相关的决定的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为基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表于 02.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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