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认为,难民的亲戚并不算是‘难民’

上诉法院认为,难民的家庭的成员并不算是‘难民’


上诉法院裁定,《联合国难民公约》不适用于难民家庭的成员。因此,根据英国法律已获得难民身份的任何人,作为公认的难民家庭的成员,都不受《难民公约》的约束。

实际上,上诉法院裁定内政部在赋予真正的难民家庭成员以难民身份方面是错误的。

难民家庭成员被判有罪

国务卿诉J.S. (乌干达)[2019] EWCA Civ 1670案涉及一名乌干达公民,该公民被接纳到联合王国与母亲团聚。当时,她已经被《难民公约》确认为难民。

J.S.被允许留在英国,显然是因为他也是难民。但是,从未对他的个人情况进行过调查以确定他本人是否有在乌干达遭受迫害的危险。

J.S.被判犯有重罪,内政部决定将他引渡。当时,官员们仍然相信是《难民公约》下的难民。因此,他们提议取消他的难民身份,因为他被判犯有严重罪行。

在上诉法院中,内政部改变了立场,认为J.S.从来没有获得难民身份。

发表于 15.10.2019.

获得专家的建议

请通过电话 +44 (0) 207 907 1460 (伦敦)、+971 509 265 140, +971 525 977 456 (迪拜)与我们的一位移民律师联系或完成我们的查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