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父母可以在居住七年后申请留下吗?
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在英国居住七年可以说是一生。这可能是孩子所有经历的总和,而英国可能是他们所知道的唯一有意义的家。最重要的是,孩子们不会自己决定搬家和搬家。换句话说,当成年人对住处做出明智的选择时,孩子们必须应对其他人选择的后果。
移民规则第 276ADE(1)(iv) 段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儿童可根据其第 8 条的私人生活权利获得居留许可:
- 他们未满 18 岁
- 他们在英国连续居住至少七年(扣除任何监禁期)
- 期望他们离开英国是不合理的
如果根据移民规则,父母没有单独留在英国的权利——这几乎在所有这七年的案件中都是如此——那么内政部几乎总是决定孩子陪伴他或她的父母回到国籍国是合理的。
孩子什么时候必须离开是“合理的”?
内政部指南指出,“起点是我们通常不会期望符合条件的孩子离开英国”,如果符合条件的孩子不会离开英国,那么父母也不会离开。
但这很快就得到了限定:“如果一个孩子的父母都被期望离开英国,那么孩子通常应该和他们一起离开,除非有证据表明这是不合理的”。
然后,该指南提供了一系列示例,说明符合条件的孩子何时可以与父母或看护人一起离开英国是合理的:
- 单亲父母或父母,或孩子是该国公民,因此能够享受成为该国公民的全部权利
- 任何国家特定信息中都没有任何内容,包括相关国家信息中包含的表明搬迁是不合理的
- 单亲父母或父母或孩子与该国现有的家庭、社会或文化联系
- 移除不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重大风险
- 没有由孩子或代表孩子提出的其他特定因素
显然,要证明期望孩子离开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在父母双方均无权居住在英国的情况下,要求申请人达到相当高的门槛。
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合理”的解释,因此尝试定义它产生了大量的判例法。
以符合条件的“七岁孩子”的父母身份申请
单亲
根据七岁儿童的父母关系获得居留许可的规则在移民规则的附录 FM 中。简而言之,要求是申请人:
- 对他们的孩子负有唯一的父母责任,或
- 不与孩子同住(与英国公民或在此定居的父母或看护人住在一起),但他们可以(亲自)直接接触孩子,与孩子通常与之相处的父母或看护人达成一致生活或按照英国法院的命令,或
- 是孩子通常住在一起的父母,而不是孩子的另一位英国人或定居的父母
如果申请人与符合条件的孩子(即英国人或居住七年)有真实且持续的父母关系,并且期望该孩子离开英国是不合理的,则第 EX.1 段适用。这使申请人无需满足英语语言、移民身份以及维持和住宿要求。父母仍需要满足关系和适用性要求,才能获得居留许可,在十年的定居途径上。
需要强调的是,这对与孩子的另一位父母有关系的任何人都不开放,即使他们不住在一起。申请人也不得与符合附录 FM 中伴侣定义的任何其他人建立关系(即已婚、民事伴侣关系或同居两年)。
两个父母
移民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允许“七岁孩子”的父母在父母双方都没有身份并且父母仍然在一起的情况下获得许可。但是,视情况而定,父母在规则之外申请居留权可能是合适的。附录 FM 的 GEN.1.10 和 GEN.1.11 段都为申请人不符合本附录要求但决策者以第 8 条为由在规则之外授予许可的情况做出规定。
此类申请应“预先加载”证明家庭住所的证据,列出孩子在英国的全部生活和联系,分机家庭融合、搬迁对孩子的影响,以及孩子如果不得不在另一个国家重新开始生活所面临的困难。
十年后入籍
重要的是要记住,一个人(包括 18 岁以上的人)有权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4) 条注册为英国公民,如果他们:
- 出生在英国
- 在这里度过人生的前 10 年
- 品行良好。
这是为了让与英国有密切联系的孩子在这里注册,无论他们父母的身份如何。 议会指出了政策原因:“我们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孩子将在这个国家根深蒂固,剥夺他们的公民身份将是残酷的”。
一旦孩子成为英国人,期望他们离开英国是不合理的论点就变得更加引人注目。
发表于 18.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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