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裁判庭裁定未经事先通知剥夺英国公民身份是合法的
上级裁判庭认为,内政大臣在没有通知的有关人士的情况下剥夺其英国公民身分是合法的。这是因为有关第二国籍将被放弃的担忧。如果放弃第二国籍,剥夺英国国籍可能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这将使上诉人无国籍。该案是科利卡伊(剥夺: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阿尔巴尼亚UKUT 294(IAC)案。上诉人被告知他在同一天被剥夺了英国国籍,当时他被告知由于他的刑事定罪而正在接受审查。
判决摘要如下:-
- 程序公正要求高度依赖于事实,一般需要内政大臣通知有关人宜其有意剥夺他们的国籍,以便给他们提供陈述的机会。然而,在有正当理由相信个人在收到这样的通知后会试图阻挠该过程的情况下,内政大臣可能合法地省略这一步骤。
- 如国务大臣根据《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40(2) 条寻求剥夺某人的英国公民身份,如果该人有明显的风险,她可以合法地免除「有意」步骤。放弃任何其他公民身份以使自己成为无国籍并参与第40(4) 条中的无国籍条件。
- 如国务大臣确定行使该权力的先决条件已成立,她必须根据案件的所有情况行使是否剥夺该人英国国籍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即使内政大臣在关于先决条件的决定中没有公法错误,如果她未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或者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本身受到公法错误的影响,该决定可能仍然是非法的。
在本案中,上诉被允许,不是因为没有发出通知,而是因为内政大臣在做出剥夺决定时使用自由裁量权所提供的理由有缺陷。 因此,就需要发出通知以及对剥夺决定进行陈述的机会提出进一步上诉的可能性可能不大。 目前,内政大臣已获准以这种方式做出剥夺决定,不难想象,我们可能会看到不通知剥夺决定的增加。
发表于 22.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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