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不小心歧视有孩子的人口贩卖受害者
高等法院宣布,福利制度的异常情况使接受庇护支持的贩运受害者处于不利地位,这是歧视性的,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14 条。不同寻常的是,国务卿向法庭承认,她不确定待遇差异是如何发生的,她唯一的辩护是她想要更多时间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在 R (MD) 诉内政部国务卿 [2021] EWHC 1370 (Admin) 案中,授予她五次延期以准备她的案件,高等法院裁定足够了,并宣布了待遇差异是非法的。
该案例是关于与无权获得主流福利的人口贩运受害者相比,能够获得主流福利的人口贩卖受害者可获得不同程度的支持。前一组中的人每拥有一个受抚养子女,每周可额外获得 39.60 英镑。本案中的两名索赔人都是寻求庇护者(现在很高兴被承认为难民),因此尽管有受抚养子女,但没有资格获得额外付款。
内政部的立场是,这种待遇差异是一种反常现象,因为原则上,支付给获得主流福利的贩运受害者的额外资金本应通过减少其他形式的支持来收回。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国务卿无法解释异常是如何发生的,理由是缺乏“公司记忆”。
科尔法官(Mr Justice Kerr)表示,如果不依赖政府对事实的解释,就很难知道如何进行:
法院应根据什么事实依据?我得出的结论是,虽然远非理想,但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法庭上的证据来决定案件,因为国务卿没有否认,但要考虑到她的案件是基于她不完全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的证据。
…
最可能的解释是这确实是一个错误。实际上,没有人会故意从财政部那里白白拿钱。这确实发生在 XY 的案例中,他不幸成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但幸运地获得主流福利并从兼职工作中获得收入。
法官批评国务卿试图将案件延期审理,以便让她有时间制定新政策,并得出结论认为待遇差异是不合理的:
在口头辩论中,谭先生 [内政部QC] 警告法庭:“不要胡闹”。语气是善意的,并非无礼,但提交的意见在宪法上是错误的,对法庭不公平。决定第 14 条应成为英国法律一部分的不是法院;也不知道贩运受害者(有无子女,是否寻求庇护)应获得多少钱。法院必须适用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
出于这些原因,我不接受国务卿已经证明了待遇差异的合理基础。
一个很好的结论,但仍然存在政府选择降低而不是提高水平的风险:从目前获得的人口贩运受害者那里取消“意外之财”支持,而不是将其提供给所有人。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决定以偿还被非法拒绝的支持和因非法歧视而造成的痛苦的形式判给受害者损害赔偿,这在基于 ECHR 权利的索赔中是不寻常的。
发表于 0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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