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后欧盟继续对驱逐出境的保护
从明年开始,将分为两类EEA国家:
1.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在英国居住的人;和
2. 2020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在英国居住的人。
一个人所受的法律将取决于他们属于哪一类。 EEA国民的家庭成员将进行类似的分类。他们具有与EEA公民相同的所有权利,即使他们是非EEA国家的国民也是如此。
欧盟关于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则将继续适用于属于第一类的EEA国民及其家庭成员。对于第二类人士,将适用更严格的英国驱逐出境规则。
长期以来,这一直是政府的政策。但是它只是刚刚发布了立法来证明这一点:2020年公民权利(入境和居留权的限制)(欧盟出口)条例草案。
这些法规在撤销《 2016年移民(EEA)法规》时生效。可能是2021年1月1日。
保留欧盟关于驱逐出境的旧法规
政府有一种新习惯:撤销欧洲法律,然后立即将其恢复。它是通过1972年的《欧洲共同体法》来做到这一点的,该法于2020年1月31日被废止,但在过渡时期仍然有效。这种令人困惑的立法机制似乎是政府决定确保英国退欧后欧盟法律的某些方面继续适用的方式。
2021年1月1日的《欧洲经济区条例》将发生同样的事情,这些条例将被撤销,但将继续以修改后的形式适用。为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移居英国的EEA公民能够继续受益于欧盟自由流动法及其更宽松的驱逐方法(根据英国退欧退出协议的要求),这是必要的。
这些保留的欧盟驱逐出境规则将适用于根据附录EU(家庭许可证)被授予定居身份,预先结算身份或家庭许可证的任何人。即使没有申请,他们也将适用于任何有资格申请的人。
这似乎比《撤出协议》更进一步,《撤出协议》仅要求在行为(即犯罪行为)发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适用欧盟驱逐规则。
上述规定适用于已定居或已预先确定身份或有权获得此身份的所有人,无论何时导致驱逐出境。这是确定适用法律的简单得多的方法。
发表于 23.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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