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承认免收入境费的政策是非法的

在内政部对签证申请费的另一打击中,该部门被迫承认其免除入境许可申请费的政策是非法的。

费用减免政策

在撰写本文时,相关指南指出,仅在自然灾害或内战等“特殊情况”下,英国以外的申请人才能获得费用减免。当然,有很多人没有在这种情况下生活,但是他们仍然需要能够提出人权申请才能进入英国,例如在这里与家人团聚。

该指南与国内应用指南形成鲜明对比。这项政策在Dzineku-Liggison案例中是一个成功的挑战之后,为已经在英国并需要申请许可以基于人权为由的人提供准备,例如与他们的伴侣或孩子一起生活在这里-如果他们负担不起申请费,便可以申请费用减免。自判决以来,我们已经看到国内收费豁免申请的接受率急剧上升。该指南于3月5日进一步更新,以强调“对某人是否有资格获得费用减免的唯一考虑是承受能力测试”。

免收入境检查费

来自英国境外的入境许可申请者仍然被冷落。去年每个月平均有大约2500个国家/地区的免除费用申请(仍然是一个令人担忧的低数字),但内政部甚至没有任何关于国外免除费用申请的数据。那不是因为每个提出入境许可申请的人都能负担得起大约3,000英镑来支付这些费用。这是因为对这些应用程序的内政部政策如此狭作,几乎无法满足。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获得英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之外,授予入境许可费豁免的唯一酌处权是:

国务卿确定应免收该费用的情况(行使这种酌处权应仅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内战或自然灾害)。

除上述费用立法中列出的理由外,邮局无权出于任何其他原因放弃签证费用。

曾试图根据该政策提出申请的人遭到系统地拒绝。无数的申请人因无与伦比的签证费而没有其他原因与家人分离。

成功的法律挑战

在拒绝了其减免费用申请后,三名国外申请者对该保单提出了质疑。 JCWI的Enny Chowdhury代表了两名,伊斯灵顿法律中心的Nath Gbikpi代表了一名。

索赔人争辩说,该政策是非法和不合理的。他们依据的案件有QB v SSHD [2010] EWHC 483(Admin),SS v SSHD [2011] EWHC 3390(Admin)以及Dzineku-Liggison&Ors v SSHD [2020] UKUT 222( IAC),所有这些都证实了费用豁免的正确测试是申请人是否可以支付费用。任何其他标准,例如贫困,“特殊情况”或借钱能力,均与这些判断相抵触。此外,他们争辩说,在涉及儿童的地方(他们是其中两个索赔人的),该政策违背了这些儿童的最大利益。

司法复审程序开始后,内政部很快撤退,并没有试图捍卫其政策(本身就说得很清楚)。相反,它同意撤销该政策并对其进行修订,以“引入负担能力的标准”。这三名索赔人还将根据新政策审查其个人申请。经修订的国内申请指南,重点是负担能力,表明了新的国外政策可能会说些什么。

下一步是什么?

即将发生的政策变化带来了一线希望。许多年来一直在Catch-22情况下苦苦挣扎:由于无法支付签证申请费而无法进入英国,以及由于不在英国而无法获得申请费的豁免。对于许多陷入这种局面的人来说,变革还不能很快完成,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年的冠状病毒心痛和金融动荡之后。

内政部尚未透露新政策何时发布-希望很快就会发布,因为它已经承认现行政策(仍在内政部网站上仍是非法的)。但它表示,在此期间,将对免除紧急费用的申请进行审查。在此阶段提出申请的任何人都应提交其负担不起申请费的证据,并证明其案件需要紧急考虑。

发表于 08.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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