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取消资格”程序适用于英国边境的不诚实指控

根据早前于2023年7月14日发布的新闻文章 进行更深入探讨。

英国高等法院在R (Tazeem诉内政部大臣) [2023] EWHC 1828 (行政法庭)一案中裁决,一名学生抵达英国后其签证被取消,而他并未得到就涉嫌伪造英语语言资格的指控进行解释的机会。该案件涉及英国边境所需的程序公平性问题。

案情

Tazeem获得了在英国攻读学士学位的签证。他向大学出示了在巴基斯坦参加的两项语言测试成绩,以证明他的英语水平达到课程规定。然而,当他抵达英国时,一名边境官员向他进行简短查询后,担心他的英语水平未达水平,因此对他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随后,Tazeem接受了另一名边境官员的面试。按Tazeem的要求,提供了乌尔都语口译员。在面试中,他被问及有关学习课程以及几个月前参加的英语测试的25个问题。该官员认为Tazeem先生的英语水平低于他在申请中所声称的水平,因此决定取消他的入境许可。

决定通知中强调了Tazeem在面试中无法正确道出他的学位课程或回答与之相关的基本问题。通知还指出,他未表现出“基本英语”能力,并对所提供的英语测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这是首次提出这种指控。

程序公平性问题

Tazeem认为决策过程不公平,因在面试中他并未告知他涉嫌使用伪造资格的嫌疑。因此,在取消他的签证之前,他没有机会回应这一指控。

副高等法院法官Tim Smith接受了这一观点,并提到了Balajigari诉内政部大臣 [2019] EWCA Civ 673案。在那个案件中,上诉法庭裁定,内政部不得在未事先通知当事人有关担忧并给予其回应的情况下,拒绝申请基于不诚实的理由。这被称为“拟拒绝/取消通知”程序。

尽管Balajigari案涉及逗留的申请,但同样的原则亦适用于Tazeem案件上。事实上,内政部向边境官员的指引出指出,如怀疑存在欺骗行为,在面试中应当发出“拟拒绝/取消通知”,但在此案中有关人员并未按照指引发出该通知书。法官亦驳回了内政部的观点,即Tazeem可以从面试中推断出这一指控;明确的指控必须要做出。

法官还驳回了内政部的“大胆主张”,即不需要“拟取消资格”程序,因为Tazeem所说的任何内容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内政部化表律师提出了一个反问的问题:如给予当事人机会,申请人还能做什么来解释情况呢?没人知道。或许如果给予机会,他仍然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进而加强了对伪造文件的怀疑,而非排除了怀疑。那么同样的结果将会出现。但是此时进行推测是不恰当的:原告未得到任何解释的机会,因为被告采用的程序违法。

因此,Tazeem赢得了他的司法复核。然而,这并代表他在机场被拘留是非法的。法官裁定,内政部有权拘留他以调查他的情况,而这也是内政部所做的事情。

不合理性

Tazeem亦提出,即使是根据已有的证据,边境官员取消他的签证决定也是不合理的。他认为该官员没有必要的专业知识来对他的英语水平做出可靠的判断。他还批评该官员依赖于面试问题,要求他对“商业”和“管理”这些抽象概念进行定义。

然而,法官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无需特殊培训即可认定某人“几乎不能用英语交流”。对于要求正在学习商业和管理的人解释这意味着什么,这也不是不合理的。根据他所掌握的证据,该官员有权取消他的签证。问题是,在未将核心指控提出给Tazeem的情况下,证据是不完整的。

发表于 28.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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