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规则变更的新声明:HC 617
2021 年 9 月 10 日,内政部发布了移民规则变更声明 (HC 617)。它有 183 页长,并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调整。一些主要的变化是:
- 禁止使用身份证而不是护照进入英国(一些现有居民除外)
- 调整现有的阿富汗(Afghans)人重新安置计划,包括从一开始就给予无限期居留许可
- 新的国际运动员路线,巩固了 Tier 2 和 Tier 5 体育签证
- 调整全球人才,使获得代言更容易,并且将奖项数量增加一倍,这意味着不需要代言
- 欧盟定居计划家庭许可的变化,包括“允许加入的家庭成员在英国作为访客时向 EUSS 申请”
- 冰岛 (Iceland)和印度 (India)被加入青年流动计划
- 难民获得 ILR 的新“附录安置保护”
- 将一些冠状病毒让步纳入规则
正如解释性备忘录概述的那样,还有许多其他小的、技术性或纠正性的变化。如果有任何证明特别重要,我们将突出显示它们。
除非另有说明,下文讨论的变更将于 10 月 6 日生效。
身份证已出
去年,政府宣布“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将不再接受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国民身份证作为有效旅行证件,进入英国需要护照”。移民规则现在正在改变。
该规则第 11(i) 段规定,寻求进入英国的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国民护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文件”。从 10 月 1 日起,该规定将受新的第 11A 款的约束,该款规定身份证不能替代护照,除非持有人是具有欧盟定居身份或类似身份的现有居民。
阿富汗公民
《规则》第 7 部分第 276BA1 至 276BS4 段涵盖了根据两项特殊计划允许阿富汗公民进入英国的规定。这些是阿富汗搬迁和援助政策以及特惠计划。有问题的段落正在被新的案文取代,而不仅仅是修改。
一个重大变化是第 276BA1 段。目前,这表示符合这些计划的阿富汗人将获准进入英国五年。将来,“他们将获得入境许可,这将对抵达英国产生影响,例如无限期入境许可”。换句话说,他们在英国的许可没有到期日。
在第 276BB1 段中,取消了对利用这些计划的人“在阿富汗”的要求。第 276BF1 段中的受抚养人也是如此。结果是人们将能够从阿富汗境外申请这些计划,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这是有道理的。
这些规定拒绝许可的理由正在缩减为规则第 9 部分中的一般拒绝理由。目前,还有其他理由将人们拒之门外,包括“有严重的理由认为申请人对社区或英国的安全构成危险”。很难知道如何改变这种变化:如果内政部认为人们有安全风险,它不会让人们进入英国。这可能只是一个整理练习,任何被这种措辞抓住的案件也可以在一般拒绝理由下处理。
新国际运动员路线
目前,职业运动员有两种可能的签证。一个是T2 Sportsperson,另一个是T5 Creative 或Sporting Worker。这些名称反映了工作签证的旧分类为 Tier 2 或 Tier 5,该分类已被废除,但像幽灵一样在其他无意义的前缀 T2 和 T5 中徘徊。
这一切都被一扫而空。现在将有一种称为国际运动员的签证,但它将继续为来英国停留 12 个月或更短时间的运动员提供服务。其余的临时路线将取消T5标签,因此它们将被称为“临时工作-创意工人”、“临时工作-季节性工人”等。
获得国际运动员签证的主要要求是获得相关运动的英国管理机构的认可。那些希望逗留超过 12 个月的人还必须会说基本的英语(A1 级)。这些要求被表示为“积分”,但它们实际上是强制性规则,因为获得积分的唯一方法是勾选复选框。
这从 10 月 10 日起生效。我们将在现在和那时之间写一篇关于国际运动员路线的更详细的摘要。
全球人才
对附录全球人才进行了相当多的更改。这是针对在各个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潜力”的人的签证。一般来说,他们必须得到该领域特定组织的认可:艺术和文化领域的英格兰艺术委员会、数字技术领域的 Tech Nation 等。
这些组织似乎已经就其运作方式提供了反馈,这反映在认可标准的变化中。这些变化包括:
- 在艺术和文化方面的杰出才能/承诺的证据可以包括媒体对申请人作品的“作为一个团体的指定成员”的报道,而不仅仅是个人(请参阅GTE 3.3 和 3.4 段)。
数字技术的非凡前景的证据只能附上一个例子,而不是两个(GTE 7.4)。
- 在过去 5 年而不是过去 12 个月 (GTE 8.2) 中获得皇家学会、皇家工程学院或英国学院批准的奖学金或奖项的人将有可能获得快速通道认可。
解释性备忘录中突出显示了其他各种变化。广泛的影响是使获得全球人才认可更容易获取一些。
同样,无需任何背书即可获得全球人才签证的“著名奖项”名单也在扩大。目前在附录全球人才:权威奖项中有72个此类奖项。其中五个是诺贝尔奖,六个是奥斯卡奖,所以标准相当高。
新榜单包含的奖项数量翻了一番——在科学、工程、人文和医学领域都有很大的扩展。有关完整列表,请参阅变更声明的第 63 页。
欧盟家庭许可证
根据规则附录欧盟具有预先定居或定居身份的欧盟公民的非欧盟家庭成员需要一种称为“家庭许可证”的签证才能加入他们在英国的担保人。管理这些许可证的规则在难以理解的欧盟附录(家庭许可证)中。根据解释性备忘录,这些规则更改如下:
- 允许加入的家庭成员在英国作为访客时向 EUSS 申请。从 2021 年 10 月 6 日起,EUSS 个案工作者指南中目前规定的在欧盟附录之外的临时特许权,其中涉及某些加入的家庭成员,将停止运作。
- 技术变化以反映过渡期结束时居住在英国的人向 EUSS 申请的截止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过去(尽管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提出延迟申请错过了最后期限)。
- 反映以下事实的技术变化:正如内政部已经向相关利益相关者确认的那样,免于移民控制的人如果愿意,可以在他们保持豁免的情况下向 EUSS 申请,或者他们可以在停止豁免后申请。
我们必须相信他们的话,因为没有希望自己解决修正案。对于任何想要尝试的人,请参阅变更声明文档的第 32 至 39 页。 (我们也希望在本周晚些时候发布一篇关于这些变化的单独的、更详细的文章。)
青年流动计划:冰岛和印度
冰岛和印度公民将来将能够获得青年流动签证。冰岛将有 1,000 个名额(人口:366,000),印度(人口:14 亿)将有 3,000 个名额。因此,对签证感兴趣的印度人将参加抽签(“邀请申请安排”),日本人、台湾人、香港人和韩国人已经这样做了。
对印度公民也有额外的要求。他们必须满足 YMS 4.5B 或 YMS 4.5C:
YMS 4.5B。如果申请人:
- 持有等于或高于 RQF 6 级的资格;和
- 以颁发机构的书面确认形式提供该资格的证据,证明他们已成功完成学业并以要求的资格毕业
RGQ 6 级意味着本科学位。或者:
YMS 4.5C。如果申请人:
- 具有至少三年的专业职位工作经验,相当于附录技术职业中列出的合格职业;和
- 以以下任一形式提供该工作经验的证据:
- 申请人雇主的正式工资单,显示申请人的职位和雇主名称;或者
- 工资单附有申请人雇主的信函,在雇主的抬头纸上并由高级官员签署,确认工资单是真实的。
附录技术职业列出了可以为技术工人或公司内部调动签证担保的角色。与这些路线相比,青年流动的不同之处在于不需要雇主赞助。
当政府首次宣布印度人将获得青年流动签证时,它说他们需要“能够用东道国的语言表达自己”,但由于没有提到英语语言要求,这似乎已被取消。
这些都不会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生效。
与冠状病毒相关的移民优惠
内政部承诺对受冠状病毒影响的移民放宽的各种方式正在写入规则,而不是作为指导。以这种方式纳入的特许权包括:
- Tier 1(企业家)签证持有者无法满足创造就业的要求
- 在获得签证之前开始工作的技术工人和运动员
- 具有欧盟预先定居身份的人在英国与 Covid 相关的缺席;现有指南正在被附录 EU 的更改所取代
我们正在计划就变更声明的这一方面发表一篇单独的后续文章,因此暂时将其搁置。
访客规则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可以在英国进行的活动以及海外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员工何时可以作为访客来英国
访问者规则正在更新,以在访问指导中加入一项让步,允许学生通过远程学习来英国从事与他们在英国机构在海外学习的课程相关的活动。
这些变化还将允许在海外学习相当于学位水平的护理课程的学生作为访问者来到英国,在英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选修课,前提是这些选修课是无偿的并且不涉及对患者的治疗。这将使护理专业的学生与医学、兽医学和科学以及牙科专业的学生保持一致,他们已经可以在访客路线上进行这些活动。
这些变化还将明确表示,如果高等教育提供者和研究机构之间存在正式的合作伙伴关系,已被英国高等教育机构接受并作为他们在海外学习课程的一部分进行研究或研究学费的研究生可以在英国研究机构进行。这将使进行研究的访客的规定与学生路线的规定保持一致,并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清晰度。
这些变化将进一步明确海外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员工何时可以作为访客来到英国,以便安装、维护、服务或提供设备、软件或硬件方面的建议。
更改香港英国国民(海外)路线的资格要求
遵循规则之外的让步,允许合作伙伴以及 BN(O) 身份持有人的 18 岁以下儿童在获得 BN(O) 路线授权后加入 BN(O) 身份持有人现已纳入附录香港英国国民(海外)。
规则中已经规定,对于在英国出生的 BN(O) 身份持有人或其伴侣,或 BN(O) 家庭成员或其伴侣的孩子的父母,规范该孩子在 BN(O) 路线上的停留。
技术工人路线的更正和技术修正
技术工人路线适用于获得批准的赞助雇主提供的特定工作机会的申请人。正在对该路线进行以下更改:
• 正在作出更正以明确保荐人必须是 A 级才能证明财务要求,如保荐人指南 6 的第 2 部分所述,以及
• 正在进行进一步更正,以确认适用于定居申请以及入境许可和居留许可的最低每小时费率 10.10 英镑(由 HC 1248 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引入)。
海外企业代表定居资格要求的变更
正在修订《海外业务代表规则》,以纠正在 HC 813(2020 年 10 月 22 日)中简化规则时所出现的起草错误。
此次变更将通过要求申请人证明他们在直至其定居申请的整个五年期间内一直满足该途径的要求,来修改该途径中的定居资格要求。这一变化还将取消对定居申请人支付适当工资的要求,因为该路线中没有具体的工资要求。
这些更改将恢复 2020 年 10 月 22 日规则更改之前的永居要求,但采用新的简化格式
发表于 1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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