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庭可以拒绝专家证据
上诉法院裁定,移民法庭没有义务接受专家证人的结论。 MS(津巴布韦)诉内政部国务卿 [2021] EWCA Civ 941 一案证实,需要仲裁庭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做时,它可以接受专家的指导,但不是必须的。
该案件涉及对 MS 的难民身份在他因抢劫入狱 8 年后被剥夺的挑战。他最初取得了成功,但内政部在向上级法庭上诉时胜诉。上诉法院的论点是,上级法庭是否给出了反驳专家报告并得出自己结论的充分理由。
关于津巴布韦(Zimbabwe)状况的专家报告
向法院敦促的报告的主要部分说:
…… [MS] 可能会被认定为对 SSF 有不利利益的人和具有推定政治观点的人。我认为,那些在机场被认定有足够利益值得进一步审讯的人面临着真正的伤害风险……包括由于他的政治观点和无能展示对 ZANU PF 的忠诚而被任意逮捕、拘留、酷刑和虐待。
作为“真正的伤害风险”的证据,专家给出了一些例子,包括津巴布韦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行为,以及在获得粮食援助之前要求一名 Zanu PF 党活动家表示忠诚的单一事件。上诉法院对报告的这一方面和其他方面提出了一些批评,但由于专家过去已成功起诉司法批评,因此我们最好不要详细说明,但请特别参阅第 17 和 18 段。
在所有情况下,上级法庭都没有说服证据对 CM 的现有津巴布韦国家指导案例(EM 国家指导:披露)津巴布韦 CG [2013] UKUT 59 (IAC) 产生重大影响。该案基本上证实,在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寻求庇护失败而返回津巴布韦的人,即使他们有政治背景,通常也不会受到伤害。
上诉法院的决定
法院就仲裁庭应如何处理专家证据提出了一些有用的指导:
……事实法庭有权并有义务审查专家报告中的分析和推理。它有义务就任何事实问题或事实与法律的混合问题得出自己的结论,它必须对这些问题作出决定才能确定案件。它可以接受专家对这些问题的指导,但没有义务接受它。
我会拒绝任何关于 UT 必须接受结论的建议……仅仅因为它们是经验丰富的专家的结论。 UT 有权也有义务问自己这些结论是否是合理的结论,如果是,报告中引用的材料是否支持这些结论,如果是,支持的程度如何。专家的结论越难以理解,事实法庭不得不接受它的可能性就越小。
显然,这对 MS 来说都不是好兆头,法院确认上级法庭完全有权拒绝退出国家指导案件。
作为律师,我们认为我们都可以在这里学到一些非常基本的课程。
确保您从头到尾阅读任何专家报告以进行质量控制。
不要害怕询问专家他们是如何得出特定结论的。一位优秀的专家会毫不费力地分解报告并解释他们是如何提出特定意见的。如果它对你来说没有意义,那么对法官来说也可能没有意义。
当然,不要认为专家的报告本身就足够了。我们已经看到很多案件(像这个案件)因为律师采取退而求其次的方法而将一切都放在报告上。事实是,根据主题的不同,观点可能是主观的,观点也可能存在合理差异。在这些情况下,仲裁庭将不得不决定遵循哪一个,如果他们更喜欢另一位专家的报告,那就是你的不幸日子。
发表于 29.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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