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延迟向海外征收增值税
税务及海关总署在其最新的《税收和海关简报》中通知欧盟以外的企业延迟处理和退还根据海外退款计划提交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增值税索赔. 此类索赔已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
HMRC确认冠状病毒的影响以及HMRC对其运营的影响,这意味着它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其中的2018-19项索赔。但是,它确实希望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还款。
HMRC还承认,由于冠状病毒大流行,一些海外企业或其顾问可能无法从其官方发行机构获得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有关的索赔所需的身份证明。
该指南明确规定,任何未提交身份证明的增值税退税申请,都不会被拒绝,但将被搁置至2020年12月31日。这是申请增值税退税和所有必要条件的截止日期文件,其中包括身份证明(Certificate of status)。
如果企业无法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获得相关的身份证明,HMRC要求海外企业或其代理人以书面形式联系HMRC,以便对此案进行审议。
发表于 25.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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