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法院称,贩运当局不是贩运问题专家
上诉法院刑事庭的结论是内政部的人口贩运决定在刑事诉讼中不予受理。 Brecani v R [2021] EWCA Crim 731 案涉及一名 17 岁的少年,他因参与供应可卡因的阴谋而被定罪。在审判期间,单一主管当局——内政部处理贩运案件的部门——发布了一项决定性的理由决定,称他是贩运的受害者,但法官拒绝将其作为证据予以承认。上诉法院确认该决定是正确的。
作为一般规则,除非专家提供意见证据,否则刑事诉讼中排除意见证据。因此,承认单一主管当局决定的关键问题是做出决定的个案工作者是否可以恰当地描述为专家。一方面,个案工作者通过他们的工作显然发展了有关人口贩运的专业知识,而且他们的决定质量足够好,可以依靠他们在移民背景下做出非常重要的决定。另一方面,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他们做出的决定并不像刑事诉讼中的普通专家证据那样成熟和严谨,就像法医科学家提供的那样。
上诉法院毫不犹豫地确定单一主管当局的决定不是专家证据:
在 DPP v M 一案中与分庭法院的尊重不同,我们不认为主管当局的案件工作人员是人口贩运或现代奴隶制(无论是一般情况还是特定国家)方面的专家,因此根本原因不能在以下方面提供意见证据对个人是否被贩运或剥削的问题进行审判。仅凭这一事实,认为管理人员可能会在他们通常进行的决策类型方面获得经验,因此假设他们可以被视为刑事诉讼专家是不够的。例如,这些决策者的立场与为运输部航空事故调查处提供空难报告的专家相去甚远,这些报告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参见 Rogers v Hoyle [2015] 1 QB 265. 此外,CrimPR 19 的任何要求都没有得到遵守,部分旨在确保提供证据的人是专家,了解他或她的行为并了解专家对法院的义务。
就本案的事实而言,陪审团可以更好地考虑上诉人是否被贩运:从他的电话记录中向陪审团提供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并未向单一主管当局提供,并且倾向于证明他没有被贩运。情况可能并非总是如此,移民从业者可能会感到惊讶的是,在移民背景下受到高度重视的一种决定将被排除在刑事司法背景下。
发表于 0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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