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不公平论点不太可能对基于积分的系统拒绝有所帮助
上诉法院裁定,基于程序公正性的任何权利均不得在拒绝移民之前为其提供机会以纠正其基于积分的系统申请中的缺陷。该案是R(Taj)诉内政部大臣[2021] EWCA Civ19。考虑到此类挑战的从业者不妨注意格林大法官的判决中规定的两阶段检验标准。
事实
泰姬(Taj)先生反对拒绝其申请作为一级(企业家)留在英国的申请。拒绝的主要原因是他没有通过“真实性测试”。这是一项主观测试,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已接管英国或成为其真正业务的主管。内政部进行了采访和实地考察,得出的结论是这里没有真正的生意。
泰姬(Taj)先生对这项决定提出程序上的不公平的质疑,认为他应该对自己的申请存在任何疑虑或矛盾之处,以便他可以在作出决定之前尝试解决这些问题。
帕坦杰出
在Pathan [2020] UKSC 41中的裁决后仅十天,上诉就被审理了,最高法院允许对另一项基于计分制的裁决提出程序不公平的质疑。泰姬陵的律师迅速更新了他们的陈述,并辩称,与该案的事实类似,程序不公平也适用于此。
格林大法官根据事实对这两个案件进行了区分。 Pathan先生提交了他的Tier 2(一般)工作签证的延期,并附有其雇主的有效担保证书。在他的申请待审期间,内政部撤销了其雇主的担保人执照。 Pathan先生被非法留在英国,没有任何警告,也没有上诉权。
正如格林LJ所说:
在Pathan,申请人LTR案(CoS的有效性)中的关键证据部分由国务卿独家控制,国务卿撤销了证书,从而导致LTR申请必定会失败而无需告知申请人这一根本变化的情况。申请人对此无能为力,而且他没有错。
然后,他提出了一个分两阶段的测试来评估基于积分的系统案例中的过程公平性:
从[Pathan]的判决中可以明显看出,公平性的关键决定因素将集中在:(a)谁有权获得支持LTR申请的必要信息; (b)谁拥有对该信息的控制权。
与Pathan先生不同,法院认为,Taj先生可以访问和控制其申请的各个方面。他必须达到的标准已在“公开透明的”移民规则和指南中为他列出:“上诉人非常清楚需要提供的证据以及每个证据事项与要进行的测试的相关性” 。
Green LJ承认这种方法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和苛刻的结果,但引用了诸如Talpada和Mudiyanselage之类的在Pathan之前的案例,坚持认为“这对于明显精确且可预测的系统是可以接受的折衷方案”。泰姬先生的上诉失败。
不公平,但在程序上不公平
传达的信息似乎是,提供信息的责任属于泰姬陵先生,因此,在不拒绝决策者的情况下,不要求决策者在提出申请时将其担忧通知他是公平合理的。
我们都知道,《移民规则》和指南本质上不是公开透明的。从客观上讲,期望一个人克服这种混乱是不公平的。但是,尽管有Pathan案,但这似乎是法院期望人们做的。
发表于 26.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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